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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的代价!男子醉酒驾车上路被指控犯罪

发布时间:2019-07-04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徐茂鹏 李婷)近日,贵州省赫章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詹某某诉上法庭,被告人詹某某最终为自己的侥幸心理付出了沉重代价。

  案情回顾>>>

  1月15日,詹某某在赫章县珠市乡饮酒后,因心存侥幸,遂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往雉街乡方向行驶,在行至道坤铁厂时,被县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查获。经抽取詹某某血液送毕节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35.61mg/100ml,属醉驾。

  法律解析>>>

  赫章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詹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詹某某最终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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