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李欣茗)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献(女)、钟某(女)。
犯罪嫌疑人陈某献、钟某在2001年时结识。2018年,钟某来投靠陈某献,二人相互合作分工,在双方都有丈夫的情况下,仍将自己认识的单身男性介绍给对方以供诈骗。钟某将被害人黄某锡、黄某祖等人介绍给陈某献认识,二人改了名字,互相扮成媒婆和相亲对象,以介绍对象的方式联系上被害人后,除了以购买东西、做生意等理由要钱外,还以要结婚聘礼的方式诈骗,骗得的钱财全都用于个人挥霍。
2018年11月,陈某献想骗点钱来花,在认识被害人罗某军的奶奶后,就说要介绍一个年轻漂亮的对象给罗某军,然后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冒充是介绍对象的联系方式给了罗某军的奶奶。
之后,罗某军与陈某献联系时,陈某献把朋友女儿的照片发给罗某军,谎称是自己的照片。看到照片后,罗某军非常喜欢,二人聊得十分投机。在取得罗某军的信任后,陈某献就不断以买房、亲人过世、做生意为由让罗某军给钱。陈某献还用另一个微信号冒充自己的母亲,以母亲的身份称陈某献生病住院需要钱,罗某军都十分大方的给钱。截至2020年1月,罗某军共转账约19万元给陈某献。
当罗某军提出见面时,陈某献为了不让事情败露,就联系朋友的女儿一起去罗某军家,并谎称是去朋友家拜访。陈某献自己扮做媒人,让朋友的女儿与罗某军见了面。但之后,罗某军再提出见面时,陈某献都以各种理由推脱。
经审查,2018年11月至2020年4月,犯罪嫌疑人陈某献、钟某二人分工合作,以相亲处对象的名义或假结婚的手段,诈骗多名男性钱财。其中,被害人罗某军被骗约19万元,被害人林某才被骗15万元,被害人黄某祖被骗7.13万元,被害人黄某锡被骗4.7万元。
港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献、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献、钟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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