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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到邻居家做客,用邻居手机给自己微信转了6000元...

发布时间:2020-06-16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孙瑞雪)发现自己微信上的钱不翼而飞,大家第一时间都会想到自己的手机是不是中了病毒或是遇上了网络诈骗犯,大多不会认定是熟人作案。然而近日,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的一起盗转微信钱财案件的被告人就是被害人的邻居。

  据悉,在2019年11月12日下午,被告人薛某到邻居被害人岳某家中做客时,发现岳某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在网络上交话费,于是薛某便主动要求帮助其通过微信交话费。在操作过程中,薛某私自用被害人微信给自己转了6000元,随即将所有转账记录删除。2019年12月19日,薛某涉嫌盗窃罪被江源区警方刑事拘留。

  法院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法院依法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最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薛某6个月管制。

  法官提醒:近年来,由于网络付款方便快捷的特性,不少人在购买东西时会选择使用线上付款。大家使用网络支付时一定要注意保密,切不可随意外露账号密码,以免他人临时起意。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可防人之心也不可无。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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