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讯(田书岑)夫妻之间本应互扶持共进步,然而有一对夫妇,却在一个月内在同一小区一起疯狂作案11起。近日,宜宾市南溪区法院对这一对“雌雄大盗”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赖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被告人赖某和王某系夫妻,二人在2020年5月多次驾驶小车前往南溪区某小区实施盗窃。由被告人王某负责敲门试探、望风放哨,被告人赖某负责用随手携带的“钥胚”、“锡箔纸”等开锁工具开销后入户盗窃,仅一个月内二人就在该小区疯狂作案11起。另外,在2020年3月至5月期间,二人在泸州市某小区也采用同样的方式实施了2次盗窃行为。两地共计盗窃现金12000余元,盗窃黄金首饰等物品并销赃获得14000余元,未销赃部分经鉴定价值16352.7元。
庭审中,二被告人均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希望法庭能看在他们还有两个未成年子女需要照顾的情况下,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开锁技术,多次潜入他人住宅实施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二被告人的认罪认罚、退赔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也奉劝不法分子切莫以身试法,伸出“第三只手”,否则追悔莫及。年关将近,提醒广大市民也要做好防盗措施,外出务必锁好门窗,家中不要放置大量现金,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贵重物品,夜间休息记得检查门窗,反锁家里防盗门,切勿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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