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讯(邓冰)用自己的身份证和虚假申报材料,注册营业执照,开设对公银行账户,然后再转手卖掉,就能轻松赚到几千元钱,这门“生意”让不少人心动,然而,在不法分子的大量收购下,这些被转卖的证照最终往往成为,电信诈骗等犯罪所得的“洗钱”工具。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建、甘某林。
从去年至今,犯罪嫌疑人杨某建就干起了介绍他人买卖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的事。杨某建通过介绍人找到犯罪嫌疑人甘某林,2020年3月,甘某林以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登记了贵港市某建筑材料公司,并激活了该公司相对应的中国银行账户。然后将公司的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及对应的手机卡一起以1800元的价格卖给犯罪嫌疑人杨某健。杨某健再以2500元的价格转手卖给他人。据甘某林交代,他知道营业执照是不能卖的,但是因为没有钱用,听到杨某建说有钱给他,就卖给了他。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甘某林注册的贵港市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对公账户,于2020年8月被用于电信诈骗,受害人张某损失46.6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甘某林、杨某建,明知国家机关证件还买卖,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甘某林、杨某建。
温馨提示:买卖企业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户涉嫌违法犯罪,切莫因贪图小利而触碰法律的红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